招标公告
陵水县水质净化处理终端工程基坑监测
(招标编号:HNZT-CZ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陵水县水质净化处理终端工程基坑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000.00元,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陵水县水质净化处理终端工程基坑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陵水县水质净化处理终端工程基坑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或测绘)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如企业未产生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盖章零申报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未产生税收应提供税务部门盖章零申报报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且以符合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相应工作的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0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世贸西路2号世贸中心F栋8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